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法规一站式检测服务,*1935/2004号条例*8-12条讨论了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的化学物质的授权申请以及申请的处理,关于已在欧盟层面制定具体措施的材料,其中包含许可化学成分的正面清单以及对措施(实际上是塑料和再生纤维素)的使用限制,应征得欧盟**的批准。开始使用该物质前的任何新物质。
(EU) No 10/2011该法规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公布后*二十天(2020年9月23日)生效。过渡期6个月,在2021年3月23日之前**投放市场且符合旧法规的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允许继续投放市场至2022年9月23日,直到库存耗尽。
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简称FCM)需重点考虑以下的要求:1). 欧盟层面制定的法规或指令,例如(EU)1935/2004(框架性法规)、84/500/EEC指令等;2). 欧盟成员国本国的立法,例如法国的DGCCRF 2004-64;3). 欧洲理事会颁布的涉及FCM的决议和有关技术文件,如针对纸和纸板的决议ResAP(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