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10/2011/EU第三方实验室,在2018年1月19日,欧盟**公报(OJ)发布法规(EU对欧盟食品接触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法规(EU)N进行修订,新增2,4,4’-三氟二酮5-七氟戊烯、氧化钨、脂肪酸衍生的支链和直链C14-C15烷基酰胺混合物等4项许用物质,并扩大了现有物质(丁二烯,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与二苯或1,3-丁二醇二丙烯酸酯的交联聚合物的使用范围。
食品包装、食品器皿以及用于加工和制备食品的辅助材料、设备、工具等一切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制品统称为食品接触材料。如今,各国的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对食品的要求也提高了不少,食品关系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所以各个国家都有其对食品级接触测试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2016年8月24日欧盟发布(EU) No 2016/1416**条例,就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修订(EU) No 10/2011号条例,本法规自公布后*20日起开始生效。
*1935/2004号条例适用于所有旨在与食物接触,已经与食物接触或可能与食物接触的食品接触材料。该法规不适用于古董,食用食品覆盖物或涂层材料(如奶酪皮),或固定的公共或私人供水设备。*1935/2005号条例*3条规定了化学稳定性的一般要求,即食品接触材料的惰性。
欧盟10/2011/EU第三方实验室,欧洲有一个统一的FCM安全法律框架(法规(EC)1935/2004),法规(EC)1935/2004要求所有打算与食品接触的FCM和物品(在欧盟制造、进口和销售)都符合框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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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1935/2004测试办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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