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10/2011/EU环测威检测服务,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简称FCM)需重点考虑以下的要求:1). 欧盟层面制定的法规或指令,例如(EU)1935/2004(框架性法规)、84/500/EEC指令等;2). 欧盟成员国本国的立法,例如法国的DGCCRF 2004-64;3). 欧洲理事会颁布的涉及FCM的决议和有关技术文件,如针对纸和纸板的决议ResAP(2002);
(EU) No 10/2011,2020年9月3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法规(EU)No 10/2011 *15次修订法规(EU)2020/1245,主要对(EU)No 10/2011附件I、II、IV和V作了重要修订
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样品量不同,以下常规样品量可供参考:塑料制品2000cm2。不锈钢等金属制品100cm2。陶瓷盘等扁平制品100cm2。陶瓷容器2件样品。玻璃和搪瓷制品,同陶瓷制品。纸制品1800cm2+100克。涂层类样品1500cm2。、橡胶类制品1000cm2。